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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1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如下:

一、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告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02/t20230217_939170.html

二、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眼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文化艺术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请首席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index),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材料。

2、请首席专家于2023年3月7日(周二)前在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完成材料提交,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指导,申报人可根据指导意见修改,并于3月28日(周二)前重新提交。

学校需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集中申报和审查提交程序,并将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打印上报,逾期系统关闭,无法办理。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3年2月21日

 

附件【_附件4_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xlsx已下载
附件【_附件3_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_附件2_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_附件1_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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