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促进学校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升,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为导向,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为学校作出科研贡献,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优秀科研贡献奖评奖工作,评奖有关具体规定请查阅《天津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及《天津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优秀科研贡献奖实施细则》,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条件
我校教职员工,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优良师德师风,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遵守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准则,以我校名义(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由本人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做出符合本次评奖条件的科研贡献,均可申报参评,2019年度做出符合本次评奖条件的科研贡献,但未获得学校相应奖励的,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天津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优秀科研贡献奖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附电子版)
2. 科研贡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
3.《天津外国语大学2023年度优秀科研贡献奖申报汇总表》(申报人所属单位汇总,仅需提交电子版)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至keyanchu1984@tjfsu.edu.cn,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评奖时间安排
1.申报人根据本单位时间安排,向本单位递交申报评奖材料,由所在单位组织审核、推荐,加盖公章。
2. 11月17日(周五)17:00前,各单位向科研处统一报送评奖申报材料。
3. 科研处对所有申报材料整理汇总,召开评审会,评选出各奖级获奖人。
4. 11月底对获奖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提示:相关文件附件请上校园网OA系统下载。
科研处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