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通知可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
http://www.nopss.gov.cn/n1/2023/1020/c431028-40100143.html
二、招标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三、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件1)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10月制)(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
四、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5日开放,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同时提交纸质盖章版《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安排,学校最终审核时间是11月18日17:00,并须在此期间完成申报材料的各项信息审查和报送工作,请投标者在系统开放前即与科研处进行联系,共同做好进度安排。逾期无法受理申报。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3年10月24日
_附件1_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_附件2_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_附件3_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