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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
2024年07月31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知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708/c431029-40273607.html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关于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的抢救性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学术研究,确保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三、资助领域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

四、资助额度

2024年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继续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学术团队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60—8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标准,一般每项资助35万元。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六、时间安排

本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开放期间(2024年9月1日零时至9月9日),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我校可择优上报不超过1个学术团队自拟综合性研究课题、不超过3个学者个人自拟专题性研究课题.。

6、科研处须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申报材料各项信息的审查和报送工作,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操作,请申请人在系统开放前即与科研处进行联系,共同做好进度安排。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4年7月9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术团队项目)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者个人项目)

附件3-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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