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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6号)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1、具体通知详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网站公告(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102/t20210203_512404.html)。

2、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所列选题(附件)进行申报,不得更改或自拟题目。

3、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4、项目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

(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5、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可从教育部社科司主页进入(http://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系统为准。

6、申报人请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2021年3月15日前,请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学校统一寄送上级管理部位。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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