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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22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

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1、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20/c219469-32006350.html)。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万元。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5、2021年3月15日(周一)前,请申报者完成在线提交工作,科研处审查后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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