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完成质量和效率,根据各级各类项目管理要求,学校对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开展结项推动工作。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项目范围及时限 1. 推动项目范围: (1)时间范围:2017年12月31日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 (2)级别范围: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不包括已结项的项目。 2.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二、相关事宜 1. 请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内完成结项材料提交,办理结项手续。 2.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规定,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及结项工作,结项成果要符合结项要求。 3. 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截止时间前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生效。 4. 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不通过的项目存在撤项风险。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科研处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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