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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市教委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1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市教委关于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30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1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专项任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青年项目限40岁以下教师申报,资助经费0.5万元。

2、申请人应按《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自拟名称申报。

3、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2项。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承担外语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申报,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限5人以内(不含负责人),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2、目前处于申报程序中或在研的市教委级别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自201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申报。

三、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最终成果:(1) 学术理论专著;(2)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

3、以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论文、著作等成果须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 * * * 号”。

四、申报流程

2021年11月12日前,请申报者将《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 (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送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工作邮箱(keyanchu@tjfsu.edu.cn)。科研处整理汇总后,将召集专家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课题论证质量和限额指标将申报材料报送天津市教委。

科研处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附件1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20211029180417.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20211029180417.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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