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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0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如下:

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让世界了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

2、通知详见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1/0918/c431031-32231283.html)。

3、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4、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推荐选题目录(见附件)。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5、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5种为主,德文、日文、韩文等文版侧重于资助中外学界共同认可的名家经典,其他文版主要侧重于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6、申报成果形式为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压缩和改写。

7、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

8、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及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9、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外文学术期刊须有CN号、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

10、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10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11、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填报系统于11月1日开放,申请人须在系统开放期间,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2021年11月10日(周三)前,请申报者将系统导出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相关申请材料交科研处。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1年9月20日

 

附件【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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