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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组织推荐“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对象”的通知
2021年08月06日   科研处

为进一步激励动我市各区、各单位(部门)投身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市纲要办)决定对我市“十三五”期间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为中国科协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根据津纲要办发〔2021〕4号《关于推荐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对象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推荐工作的有关精神,科研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1. 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 重点推荐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重点考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区和科研、企业、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者。不评选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 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推荐名额

我校拟推荐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表扬对象2个,先进个人表扬对象4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 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纲要》,大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全社会贯彻落实,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科普能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廉洁自律。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有力,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各项任务。

4. 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在新冠肺炎应急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

3. 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 一般应连续从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5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降低连续工作年限1-2年。

5. 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评选表扬和推荐的组织和初审工作;科研处负责全校表扬和推荐的统筹协调和复审工作并报请学校终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推荐。

四、 推荐渠道

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表扬对象不超过1个,先进个人表扬对象不超过2人。如表扬对象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学校研究同意,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五、 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推荐单位要对照标准和条件审核把关推荐对象资质,严格按程序组织推荐工作。

(一)推荐单位组织推荐

先进个人需由所在推荐单位民主择优评选,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予以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进行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考察,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本部门推荐对象,上报初审材料至科研处。

(二) 评审审议

科研处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终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市纲要办。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8月7日前,将各推荐对象的材料报送科研处。

(一)先进集体

  1.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简表(附件1);

  2.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3)

  3. 先进事迹材料;

  4. 推荐对象上一级主管单位党委或纪检部门出具的“近 5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的说明;

  5. 曾获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先进个人

  1.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简表(附件2);

  2.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 );

  3. 先进事迹材料;

  4. 按照推荐对象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党组织或纪检部门出具的“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说明。

  5. 曾获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推荐对象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A4打印,在对应区域加盖公章。同时PDF带章版本和word 版本发送至邮箱keyanchu@tjfsu.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纲要办评优+单位名称”。

七、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在深入实施《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深化,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快速提高作出积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为推荐候选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 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严格落实有关工作年限、业绩标准、遵章守纪等推荐要求, 按照评审推荐程序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 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 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对于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23281984

 

附件【【附件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简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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