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与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 根据《科研创新团队与协同创新中心资助办法(试行)》(津外大校〔2018〕6号),学校将面向2018-2021年建设周期的8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和3个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团队与中心)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成员发展、科研业绩、学术交流情况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团队与中心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2.《报告书》中的验收内容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已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终审通过的内容,在科研管理系统打印“科研详情”即可;未录入系统的内容,请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9月17日前交至科研处,电子版以团队或中心名称命名发送至:keyanchu@tjfsu.edu.cn。 联系人:王艺潼、赵晶 科研处 2021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