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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科研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科研信息采集工作,请我校所有教职员工将本人2022年度所取得的各项科研业绩填报到“天津外国语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科研信息将作为我校成果评奖、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请务必按时、按要求进行填报。如因教师个人未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个人或单位科研数据不准确等后果,由教师本人和所在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一、信息采集、审核时间

信息采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在此时间之前录入个人在2022年度完成的所有科研业绩信息)。

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在此时间之前完成个人录入信息的机构最终审核或学校审核)。

二、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和落实科研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每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个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科研信息的填报工作,填报人需将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机构审核。如有教师2022年发表论文由于未收到纸质期刊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录入系统,可等收到纸质期刊后及时进行补录并完成审核。

2.请各单位负责人参照《单位科研信息审核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见附件)中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本单位的科研信息,确保科研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审核不严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各单位自行承担责任。最终审核通过的科研信息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并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公示结果。

3.各单位(机关处室除外)具有以下类别科研业绩的最终审核权:学术著作、调研咨询报告、创作类成果及我校认定的F类及以下类别学术论文,以上类别的科研业绩通过机构审核后即为最终审核通过,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在审核后勾选“机构终审通过”选项。没有最终审核权的业绩请在审核后勾选“机构通过”。

特别提示:国内发表的F类期刊论文,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截图,并将截图上传到附件中,否则不能审核通过。

操作过程截图示例:


提供凭据截图示例:


4.各单位审核通过所有科研业绩信息后需将无最终审核权的科研业绩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进行学校审核。机关处室人员的所有科研业绩信息均由科研处负责审核通过。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通过最终审核的科研信息方为有效科研信息,有效科研信息的审核状态应为“机构终审通过”或“学校通过”。

5.填报人应仔细填写各项科研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科研信息坚持唯一性原则,仅限第一完成人进行录入,第一完成人若为非本校教师,则按排名顺序由我校教师进行录入。

6.填报人应真实填写各项成果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照《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津外大校[2017]4号)处理。

三、系统登陆方式

方式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地址http://211.68.208.76/business/login.jsp进入系统,或登陆科研处网站点击下方 “天津外国语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初次登陆后,请修改初始密码,若忘记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科研负责人进行密码重设。

方式2:登陆校园网主页通过统一门户网站进入科研管理系统。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按期完成科研信息采集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科研处:电话:18502222785(成果科)、23289281(项目科)

附件:《单位科研信息审核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

科研处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附件:单位科研信息审核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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