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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2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天津市社科工作办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具体内容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四、申报办法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书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须提交全文查重版。纸质查重报告可只提交数据页,查重报告全文提交电子版即可;

4)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

5)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1份);

6)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五、申报时间

7、2023年6月27日(周二)前,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交至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项目科信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主管部门。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方面的审核。

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

 

附件【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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