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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教育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现转发申报通知。具体时间和要求安排如下:

一、具体内容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公告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5519747284757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7、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8、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重点、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请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6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四、申报时间

7、2023年6月21日(周三)前,请申报者将申报材料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交至科研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项目科信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主管部门。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并做好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方面的审核。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

 

附件【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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