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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09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318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申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类别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二、项目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我市“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01基础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市“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鼓励科研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二十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为突出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和阐释。立足推进我市“十四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推动党史党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京津冀协同发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人工智能、制造业发展、涉外法治、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科技安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职业教育、信创、科普和科技教育、天开园高质量建设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

2、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避免多头申报和重复研究,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限额

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五、申报流程

(一)《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通讯初评活页》(附件3)请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

(二)为了便于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日期统一填写为202311月,项目研究周期从202411日起算,研究期限以整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三)20231115日(周三)前,请各部门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份统一交到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活页、《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

(四)根据教委要求,学校将召集有关专家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通讯初评、专家组审议,履行学校相关规定程序后报送天津市教委。

请各教学科研部门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3年119

附件1: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通讯初评活页

附件4: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

附件5: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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