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委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3〕12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详见《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面向”,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突出学术创新价值和应用实效。
2.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承担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责任。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其他课题申报。
4.申请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重大项目不得重复研究,申请人应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或同内容课题。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一项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
三、申报程序
1.请申请人按《2023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确定选题,认真填写《2023年度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3)、《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2.请申请人于2023年9月13日(周三)前将申报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一式3份)、佐证材料(1份,单独胶装)、《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交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请注明“教委重大项目+本人姓名”字样。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3年9月1日
附件1-关于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
附件2-2023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3-2023年度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申报书
附件4-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5-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