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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转发市教委关于2023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25日 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通知详见《市教委关于2023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高校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外语教育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由市教委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天津市高校外语教育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外语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推动天津高校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请按《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附件2)确定选题,自拟名称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3.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2项。

四、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承担外语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申报,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限5人以内(不含负责人),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2.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或研究成果曾获省部级以上奖项。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 40 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应具有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研的市教委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所主持的市教委各类科研计划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不得申报。

五、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最终成果:(1)学术理论专著;(2)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

3.以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论文、著作等成果须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号”。

六、申报程序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附件3)、《2023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请汇总表》(附件4),2023年10月7日(周六)前将纸质版申报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3份)、《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交到科研处,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eyanchu9281@tjfsu.edu.cn),请注明“外语教育专项+本人姓名”字样。科研处审核、汇总后,根据我校申报限额和专家意见,将符合推荐条件的课题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37月25日

附件:

附件1.市教委关于2023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指南

附件3.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报书

附件4.2023年度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外语教育)申请汇总表

附件5.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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