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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组织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30日 今天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28日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要更加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扬鼓励在国家和天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焕发的冲天干劲转化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推荐工作的有关精神,科研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三)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四)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全职在天津工作。男性候选人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六)学科条件请参见附件《2021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线上填报系统申报人使用手册》学科组分组情况。

    二、材料报送

  本次推选工作申报材料报送采取线上填报的形式(网址:https://www.xuehuixueshutj.com/talents/)。各推荐单位或个人需单独联系科研处申请候选人(个人)账号,并于9月10日12:00前完成填报工作。联 系 人:王双燕,联系电话:23281984。

  三、工作要求

  (一)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 候选人所在部门要对每名被推荐人选进行政治把关。

  (三) 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倾斜。推荐人选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本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所在单位需出具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附件:《2021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线上填报系统申报人使用手册》

 

 

 

  科研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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