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28日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要更加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科技人才”重要指示精神,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表扬鼓励在国家和天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焕发的冲天干劲转化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推荐工作的有关精神,科研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国奋斗精神和“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三)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四)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全职在天津工作。男性候选人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六)学科条件请参见附件《2021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线上填报系统申报人使用手册》学科组分组情况。
二、材料报送
本次推选工作申报材料报送采取线上填报的形式(网址:https://www.xuehuixueshutj.com/talents/)。各推荐单位或个人需单独联系科研处申请候选人(个人)账号,并于9月10日12:00前完成填报工作。联 系 人:王双燕,联系电话:23281984。
三、工作要求
(一)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 候选人所在部门要对每名被推荐人选进行政治把关。
(三) 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倾斜。推荐人选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本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所在单位需出具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附件:《2021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天津市候选人线上填报系统申报人使用手册》
科研处
2021年8月27日